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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50.com发布时间:2025-06-16 07:01:42 点击量:
江苏城市足球联赛,江苏足球联赛,足球赛程,积分榜,城市足球队,业余足球,聚焦2025江苏城市足球联赛,提供实时赛程、积分榜、队伍信息、直播入口与报名指南,汇聚全省热爱足球的城市代表队,打造属于江苏人的足球狂欢!第一条 为了足球队健康发展、规范球队管理,使足球队的日常工作有序,增强队员之间凝聚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足球队宗旨:增强队员体质,增进队员之间友谊,在足球运动中得到快乐。
第九条 队委会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或队委会成员人事变动,需临时召开,由联长或秘书长提议召开或两名及以上队委会成员联名提议召开。
1. 人品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热爱足球运动,愿意融入到球队当中,以足球队利益为最大利益,在社会中具有影响力并热爱足球运动的人士。
2.队委会成员匿名投票,5票及以上同意,方可入队,进入三个月的试训期,试训期期间不缴纳队费;
秘书长(1人):负责球队的所有事务并对足球队的财务进行监督,是联长的助手由联长领导,联长不在时履行联长职责;
队长(1人):负责球队的人员管理和日常训练、比赛的人员安排及技战术的布置,由联长领导;
队务管理(1人):负责球队的日常队务管理(包括:比赛训练的通知,队员的考勤,奖惩的执行等事务),由队长领导;
2.人品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热爱足球运动,在本市内有正当职业,适合球队中急需位置的人员,具有较高的足球技战术能力,并能适应球队技战术特点,能坚持节假日训练比赛。
第三十三条 为了球队和谐的发展,扩展球队融资渠道,增强球队的经济实力,特建立球队基金会。基金会主要以队内外捐赠、社会赞助的方式为基金的资金来源,用以补充队费不足或帮扶球队中确实有经济困难的队员为目的,
第二十六条 队费标准,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制定,暂按每月50元和20元标准缴纳,队委会根据队员实际情况决定各个队员的队费缴纳标准。
第十七条 队员连续四次无故不参加足球队活动,作自动离队处理。(因工作、身体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且事先向队长或队务管理说明情况者除外)。
第十九条 足球队任何队员,未经过队委会同意,不得代表其他球队或俱乐部参加比赛及其他活动,如违反本条规定,作劝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 队员如有违反本章程,拒不执行本足球队决议,经队委会讨论可令其离队。
第二十二条 每年年底,评选出球队贡献奖、敬业奖和最佳球员奖等奖项,具体奖励办法由队委会另行制定。
第七条 队委会由下列职位组成:联长、秘书长、队长、队务管理、财务后勤、对外联络、宣传报道。联长每四年一届,由全体队员选举产生,联长对队委会其他成员有任免权。
联 长(1人):总体负责球队的长远规划,球队整体的管理工作,临时重大事项的决策,队委会其他人员的任命,对整个球队负责;
第二十七条 队费的支出范围包括:球队活动的车辆使用费、过路费等交通费支出,购买球、服装、水和药品等用品支出,一定的赛后用餐和节日用餐支出,招待外地来访球队的各项支出,订购队旗、队徽及纪念品等支出。
第三十条 足球队将以“焦作兄弟联足球队”名义组织参加各级业余足球赛事、友谊赛及访问比赛等。
财务后勤(1人):负责球队队费的收支及财务台账管理等财务工作和购置球队活动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宣传报道(1人):负责足球的宣传、赛事报道、网上发布消息等工作,由队长领导;
发展技术部(1人):负责球队新队员的技术考核,球队技战术的研究,参与阵容制定等工作,由队长领导。
3.试训期结束后,队委会成员进行匿名投票,5票及以上同意,方可成为正式队员,从次月开始缴纳队费。
第十四条 允许会员自动退队,足球队不做挽留,返还球队发放的球衣,预先交纳的所有队费退回本人。
第十五条 足球队成员,在比赛训练及其他活动中做出有损足球队声誉、形象者,将作除名处理。
第十六条 不服从队长安排、有当面顶撞及语言、行为表示不满者,作劝退处理。